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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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的通知

2000年11月29日 财税[2000]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为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减轻城镇职工购房负担,现就契税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对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的规定,免征契税。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实施,此前已征税款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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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函〔201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2年12月18日



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管理暂行办法
    
    一、为了规范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的制定、发布程序,加强对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职业卫生业务文件,是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职业健康司)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职业卫生规章和制度等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制定的有关职业卫生日常监管操作层面的业务文件。
    职业卫生方面重要事项应当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文件或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文件的形式印发的,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规则等规定办理,不适用本办法。
    三、职业健康司制定职业卫生业务文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章,不得与之相冲突。
    四、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类别包括法规咨询、监管办法和信息通告三类。
    五、法规咨询(拼音缩写FZ),是职业健康司起草的,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职业卫生工作规章条文所作的具体阐述和说明。
    六、监管办法(拼音缩写JB),是职业健康司起草的,对贯彻落实有关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方针政策所作的指导说明和办理程序。
    七、信息通告(拼音缩写XT),是职业健康司起草的,对有关职业卫生工作信息进行通报的文件。
    八、职业卫生业务文件草案完成后,职业健康司应当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司局、省级安全监管局、行政管理相对人或者专家的意见。
    对于涉及疑难、重大问题的职业卫生业务文件草案,职业健康司应当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或者论证会,必要时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
    九、职业健康司根据各方意见对职业卫生业务文件进行修改后,由职业健康司司长签发,并由职业健康司统一编号。
    十、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签发后,应当及时予以公布。其中,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职业卫生业务文件应当及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上公布或者以其他方便公众周知的途径公布。
    职业卫生业务文件印发后,同时抄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政法司。
    十一、职业卫生业务文件应当按照统一的版式印刷。印刷版式要求见附件。
    十二、职业健康司应当定期对职业卫生业务文件进行清理,其修订或者废止结果应当及时公布。
    十三、本办法由职业健康司负责解释。
    十四、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职业卫生业务文件印刷版式要求
    
    职业卫生业务文件封面由图形标识、文件类别属性、发文机关、印发日期、文件编号、文件名称等组成。正文格式与现行公文格式一致。
   一、图形标识
    职业卫生业务文件采用统一图形标识,即原劳动部1990年发布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志,位置在文件的左上角。规格为230mm×230mm,图形颜色为绿色。
   二、文件类别属性
    文件类别由职业卫生统称与业务文件类别名称组合而成,职业卫生统称与业务文件类别名称之间空两格,使用华文中宋2号字,居中。
   三、发文机关和印发日期
    发文机关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使用楷体3号字,左对齐。
   印发日期在发文机关右侧,使用楷体3号字,右对齐。
   四、文件编号
    文件编号由文件代号(由职业卫生拼音缩写〈ZW〉和文件分类拼音缩写〈FZ、JB、XT〉组成)、年份(4位数)、顺序号(3位数)等依次排列组成。如文件为表格,表格顺序号单独编制,如表格(B001)。用仿宋3号字,右对齐。法规咨询和监管办法两类修订文件在原顺序号后加上X以及修订顺序号。
   五、文件名称
   使用华文中宋2号字,居中。
   
    法规咨询、监管办法、信息通告三类职业卫生业务文件封面示例见附件1~3。
    
    
    
    
    
    
    
    
    
    
    
    
    
附件1

职业卫生法规咨询封面示例

职业卫生 法规咨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 ××××年××月××日

       编号:  ZW— FZ— XXXX— XXX
职业卫生
拼音缩写 法规咨询
拼音缩写 年份  顺序编号
  例如: ZW—FZ—2012—001
代表:文件代号(ZW—FZ,职业卫生法规咨询类文件)—
年份(2012,指2012年印发)—
顺序号(001,指第一号文件)—
表格顺序号单独编制,如表格(B001)
                修订文件在原顺序号后加上X以及修订顺序号
                

文件名称





附件2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封面示例

职业卫生 监管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 ××××年××月××日

       编号:  ZW— JB— XXXX— XXX
职业卫生
拼音缩写 监管办法
拼音缩写 年份  顺序编号
  例如: ZW—JB—2012—001
代表:文件代号(ZW—JB,职业卫生监管办法类文件)—
年份(2012,指2012年印发)—
顺序号(001,指第一号文件)—
表格顺序号单独编制,如表格(B001)
                修订文件在原顺序号后加上X以及修订顺序号


文件名称





附件3

职业卫生信息通告封面示例

职业卫生 信息通告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 ××××年××月××日

       编号:  ZW— XT— XXXX— XXX
职业卫生
拼音缩写 信息通告
拼音缩写 年份  顺序编号
  例如: ZW—XT—2012—001
代表:文件代号(ZW—XT,职业卫生信息通告类文件)—
年份(2012,指2012年印发)—
顺序号(001,指第一号文件)—
表格顺序号单独编制,如表格(B001)


文件名称
    
    







新形势下如何建设地方特色的基层检察文化

作者: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 王维新

摘 要 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的"灵魂",它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重要性。基层检察院作为检察机关的基本组成部分,是承担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在检察文化建设中应当联系实际,创新形式,凸显地方特色,以此对基层院建设和整个检察工作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 基层检察院 检察文化建设 地方特色

党的十七大在部署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同时,突出强调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作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战略部署。随着检察改革的不断深入,以文化建设提高检察机关群体素质,促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已经成为检察机关的共识。基层检察院作为检察机关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是承担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因此如何推动基础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是党的十七大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背景下检察机关面临的新课题。
近年来,我院依托岐山周礼文化的深厚底蕴,在检察文化建设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文化建设在促进检察工作,特别是队伍建设方面彰显了巨大的推动力。结合我院检察文化建设的初步探索及经验,本文就基层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中的一些问题及措施进行探讨。
一、 检察文化的内涵及现实意义
检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积极向上的、先进的检察文化对培育和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新世纪、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培育先进检察文化,提高检察机关队伍整体素质,是时代的选择,是人民的呼唤。
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和日常生活中创造的,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关键,以创新检察管理机制为途径,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目的的具有鲜明检察特色的法律文化。检察文化反映了检察人员的价值取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检察机关主流精神与新形势新要求相结合的产物。检察文化通过培育检察人员敬业、勤业、精业精神,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素质和文化品位,增强检察机关凝聚力、向心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检察文化反映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是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精神动力。检察文化把人的价值的实现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先进文化的引导、凝聚、协调、教育作用,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环境,使检察人员自觉地追求、信仰和实践符合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法治理念,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检察文化的建设是一项十分浩瀚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检察精神是核心,检察制度是框架,检察硬件设施是基础,检察干警是主体,鲜明的个性和与时俱进的时代性是活的灵魂。先进的检察文化,是以全体干警认同的精神和价值观,以和谐统一的法治理念文化和执法思想,以干警自觉遵循的行动准则和行为规范,以内外一致的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检察官的形象和声誉,绘制检察机关发展的愿景目标,形成“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价值观核心,提升检察机关及其全体干警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法律监督的水平,增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
二、当前基层检察院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文化育检”战略,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作用,在检察文化的理论研究、组织推动、制度创新、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目前在实践中,由于受地域、经济、文化传统等各种综合因素的影响,基层检察院尚存在着对检察文化重视不够、检察文化内在本质把握不准确、以及检察文化建设表层化、庸俗化、功利化的问题。
1、对检察文化及其建设的重要性缺乏正确认识。部分检察院和检察干警对检察文化内涵和外延的理解还不够全面、准确,将检察文化理解为仅仅就是检察系统内部开展的文艺、体育、娱乐等活动,认为只要加强政治和业务方面的学习、努力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就可以,对检察文化建设的认识还只停留在表层化的局限和误区上。甚至还有部分人认为开展检察文化活动是对正常工作秩序的冲击,是浪费时间,是不务正业;也有一些人认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美化机关环境、建设文化活动设施、开展检察文化活动是奢侈、是浪费、是搞花架子、是形象工程等,未意识到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只注重检察文化的物质外在形式,忽视检察文化的精神内涵。在检察文化当中,物质文化只是检察文化的载体,精神文化才是检察文化的核心内涵。检察机关的物质文化建设的目的是为检察文化建设提供基础,并使它成为承担精神文化的载体,物质文化的建设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但是,有的检察院甚至把检察文化建设的意义等同于机关环境的美化和丰富全体干警的业余生活,一味强调发展机关环境和娱乐文化,离开了检察机关的精神文化建设。这样,单纯的物质文化建设就失去了文化建设的意义。
3、检察文化建设形式单一、载体不够。有的检察院把检察文化建设附属于工作安排和人事管理,着重强调其控制功能、导向功能、凝聚功能、激励功能以及改善工作、生活、学习条件的物质功能,只把检察文化建设看作法律监督活动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有的检察院把检察文化建设等同于对全体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学习和业余活动的开展,并没有把检察文化建设放在整体检察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来实施。有的把检察文化建设与检察干警在年龄结构、文化背景、心理因素、业务能力、工作投入、思想认识、政治素养等方面割裂开来,限制了检察文化功能的发挥。
4、完全照搬盲目模仿,检察文化建设地方特色不明显。检察文化既有共性的一面,也应有其鲜明的个性特征,这正是检察文化具有无限的生命力,对检察人员具有巨大的号召力、感染力的根源所在。但是,在实际中,有的检察院在推进检察文化建设过程中,尚未注重体现本地区、本院及检察人员的自身特点、传统和发展趋势,盲目照搬照抄其他检察机关的经验,使检察文化建设趋于庸俗化,功利化,未能发挥检察文化所具有的独特作用。
三、基层检察院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的几点措施
检察文化建设是一项涵盖检察思想政治建设、执法理念建设、行为规范建设、职业道德和职业形象建设的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基层检察机关作为检察体系中的最小单位,它所具有的广泛性和工作的具体性,决定了它是承担检察文化建设的主要载体。基层检察院在开展检察文化建设过程中,要特别注重突出基层检察特色和地方特色,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充分认识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的“灵魂”。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对于促进文化育检,保障“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提高检察机关的群体素质和工作效能具有重要的意义,发挥着独特的功能。基层检察院要坚持以人为本,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全体检察人员参与检察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2.确立检察文化建设思路和目标。检察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目标,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基本观念,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职业化建设为核心。以培育检察精神、强化检察职业道德、营造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为着力点、全面规划,逐步实施,整体推进。基层检察院要以倡导检察精神为契机,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精诚团结、勤于工作、乐于奉献、敢为人先的工作氛围;要以强化检察职业道德为切入点,确立共同行为准则,推动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要以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强化检察官的责任意识和角色意识。
就当前来说,要以“大学习、大讨论”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构建和谐检察机关。和谐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崇尚和谐、追求和谐、实现和谐是当今时代的最强音。检察机关既是和谐社会的保障者,又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因此,检察机关既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又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构建和谐检察机关。
3.突出基层检察特色和地方特色。检察文化建设不能流于表面化,不能被简单地等同于各项文体活动。业余文体活动、政治思想工作属于检察文化的范畴,但不是检察文化的核心和主体,检察文化建设应该突出检察特色,围绕检察工作的特点、检察官的职业需求来开展。在检察文化建设中,基层检察院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不断强化“文化育检”的理念,突出检察特色和地方特色,构筑和完善以“以人为本、和谐创新、公平正义、廉洁高效”为核心的检察文化内涵。岐山是中华民族古老文化发祥地之一,以周文化和三国文化为主的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周文化以“天”为精神信仰、以“德”为价值原则、以“和”为 社会行动准则的完整而协调的文化体系,是中国历史的轴心时代为中华民族遗留下来的宝贵文化财富,至今仍有其巨大的精神魅力。为此,我院依附岐山得天独厚的文化底蕴,实施“文化育检”战略,着力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检察文化。结合实际,总结出“双层递进”的建设文化模式,通过不懈努力,内修外化,激励精神,形成了人文和谐之气、干事创业之风和蓬勃发展之势。
4.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文化是社会的文化,而社会又是人的总和,因此检察文化建设的关键是人的建设。基层检察院要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实行人性化管理机制,提高和培养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精神,紧紧把握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要采用教育、启发、诱导、吸引、熏陶和激励等多种方式提高检察人员的思想道德修养,积极培养复合型人才,促进检察人员的全面发展和进步;要注重对内营造文化氛围,树立文化建设理念,高唱文化建设调子,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调动检察人员的积极性,开阔检察人员的视野,充实文化育检的内涵。在这方面,我院以建设“六种文化”(即环境文化、廉政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语言文化、科技文化)为突破,不断提高检察文化建设的水平和层次。新建草坪、花园、文化墙、警示牌,规划设计检察文化展室,处处折射出浓厚的文化氛围;定期组织干警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参观监狱、烈士陵园、火葬厂,进行“三观”教育;对19个业务工作流程图重新进行修订,规范办案流程,落实《从优待检规定》,坚持“六必看”、“六必谈”;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的联系和交流,大力开展析案明理和预防犯罪宣传;重大节日举行升旗仪式,“七一”举行了庆祝建党文艺联欢;购买了2000余册图书,充实了图书室,组织读书会,岐山检察讲坛,开展书香岐山读书明理活动,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给检察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5.着力推进检察物质文化的建设。检察物质文化是司法理念的一种外在的物质表现,是社会公众可以直接通过感官感受的具体实物,其所表达的意义或象征应能凸显国家检察机关的庄重、庄严与神圣,体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权威性、独立性和便民性。这不仅是维护检察院法律监督权威和形象的需要,更是捍卫法律尊严之必需。检察物质文化包括了检察机关的场地、建筑、设施、装备、制式服装,以及检察人员工作、学习、生活的环境。办公大楼是向社会公众展示检察文化的重要窗口,所以在选址规划和建设过程中要规模适宜、经济实用,在外观上体现出庄严、大方和尊崇,要用多种形式体现出检察机关建筑与其他建筑的区别。办公楼内部房间构造和装饰要尽量创造出一个美观大方、令人赏心悦目的工作环境,使检察干警能心情舒畅、精神饱满地投入工作。
6.注重塑造检察机关的形象。检察文化建设要以队伍建设为载体,注重塑造检察机关的形象、彰显检察权的法律权威。要立足于加强干警的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水平。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挖掘干警潜能,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开展敬业、勤业、精业的“三业”教育,使干警明确自己身上的责、权、利,从而确立检察文化建设的道德基础和价值观念。要注重对内营造文化氛围,树立文化建设理念,高唱文化建设调子,进一步加大硬件建设,不断创新活动内涵,调动干警积极性,对外要重视培养宣传骨干分子,建设文化阵地,树立形象,树立旗帜。如我院积极研讨工作中的焦点,宣传工作中的亮点,利用新闻媒体等阵地宣传检察。建立宣传联络员制度,各科局室确定1至2名宣传联络员,及时向宣传部门报送案件素材、大要案简报等,形成人人动手,全院合作的宣传工作局面。院领导带队,成立了6个检察官宣讲团,通过讲课、座谈、问卷调查、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深入到学校、农村、企业、社区、机关进行针对性的法制宣传。通过一系列措施,使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在人民群众中深入人心。
检察机关重建30年,中国特色的检察事业不断发展完善,检察事业蓬勃发展,检察文化作为一种新的思想和理念,它的出现顺应时代潮流、体现法治精神。检察文化建设也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经过长期不懈地努力。在检察工作实践中,要高度重视基层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尊重广大基层检察人员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弘扬和谐文化,创新文化载体和机制,突出体现地方特色,不断推动检察文化建设和检察工作向前发展,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