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若干思考/洪碧华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4 15:58:35   浏览:8228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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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若干思考

洪碧华

[内容摘要]青少年犯罪、吸毒贩毒和环境污染被称为“三大社会公害”。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显得尤为重要,应引起全社会重视。文章强调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分析了当前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探寻具体的解决途径。
[关键词] 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教育;措施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重视国民教育是各国跨世纪重要发展战略,未来社会的竞争将是科技和人才的竞争。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关系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行。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浙江中学生徐力弑母案件和云南大学生马加爵杀人案件,以及2007年4月16日发生的美国史上最血腥的校园枪击案件,造成包括凶杀赵承熙在内的弗吉尼亚理工大学33人死亡,这些震惊世界的大案都暴露出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方面存在弊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显得尤为重要,应引起全社会共同关注。
一、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我党的三代领导人都很重视对青少年的培养和教育。毛泽东主席生前曾语重心长地说:“年轻人就象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最后是属于你们的。”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2002年2月江泽民同志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要加强对学生的文化知识教育,而且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要经常在学生中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纪律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不只是学校和教育部门的事,家庭、社会各个方面都要一起来关心和支持。只有加强综合管理,多管齐下,形成一种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年轻一代才能茁壮成长起来。”
众所周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是新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少年强则国家强。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文化、有理想、有道德和守纪律的“四有”新人,是国家兴旺和民族崛起的保证。有一位作家曾经说过:“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很富有哲理。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容易接受新事物、思想非常活跃,但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辨别是非观念差,自控能力弱,在外界的不良诱因下容易产生冲动情绪,对自己的行为往往不计后果,甚至会误入歧途。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很突出,根据200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统计,从2000年以来,我国未成年犯罪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且向低龄化、智能化、团伙化方向发展。究其原因,有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因素,其中不学法、不懂法,缺乏法制观念确是一个重要方面。法制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一种养成教育,需要从小抓起,通过不间断地教育、灌输、逐步形成遵纪守法、恪守规范的行为习惯,使青少年自强自律、自重自爱,养成向上、向善、向美的心理素质和优良品格。把住人生的每一个关口,这是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这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希望工程。
二、当前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形成党委领导、齐抓共管的局面,社会各界和各部门没有形成合力。尽管政法委设立综治办,有关部门设立“关工委”、“未委会”,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方面作了不少努力,但在实际运作中各有关职能部门缺乏共同支持配合,法制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职能部门对法律教育工作的职责不明,缺乏统一协调的主管部门,无法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导致对一些青少年,特别是社会闲散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出现真空,既没有抓到位,也缺少有效的方法。
2、学校教育和管理方面存在弊端。主要表现在:一是多数学校“重智育轻德育”,没有从根本上实现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只是片面追求升学率;二是学校法制教学中没有统一、规范的教材。除部份学校开设的《德育》、《思想政治》课中有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到高中均无法制教育的正式教材;学校对法制重视不够,本来法制课程应该从《德育》和《思想政治》课中独立出来。三是中小学缺少法学专业教师。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或政治课的教师兼任,个别学校是由班主任或校长兼任,各校按照规定都有聘任综治副校长,但实际上名不符实,大都是为了应付检查的,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四是校园文化单调,学生厌学情绪加剧,导致学生极易受到外界环境的不良影响;五是部分学校教师对“问题”学生帮助教育不够,把后进生、双差生和失足生归为“问题学生”,视为“包袱”、“害群之马”,置之不理,甚至歧视对待,助长了“问题”学生不良品行的发展;六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脱节,学校与家长缺乏稳固的联络渠道,部分学校不重视家访工作,根本就不知道学生课外究竟在做些什么?七是职业技术教育薄弱,一些初中毕业的青少年踏入社会后,由于文化水平低、竞争能力弱,在充满竞争的当今社会,难有立足之处,加上受不良因素影响,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长期以来,我国在人才教育培养上存在“三过”现象:过重的知识导向,过窄的课程教育,过弱的文化陶冶。这些缺陷直接影响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深入发展,也制约着法制教育在更大层面上发挥作用的实践效果。学生的书包越来越重,后背压弯了,视力和体力都快速下降,忽视体育锻炼和道德法制教育必将造成严重后果!身体是学习和工作的本钱。“没有良好身体素质的学生是废品,没有良好智力素质的学生是次品,没有良好品德素质的学生是危险品。”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减少违法犯罪的具体措施
(一)由党委、政府负总责,切实重视教育
各级领导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国民教育。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负责并层层落实,建立由党委政府牵头的严密的社会、学校和家庭教育保护网络。切实把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作为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成立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由党委第一把手亲自负总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团中央、司法部、教育部、中央综治办、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曾经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全国各地开展创建青少年法制学校的活动,取得一定成效。
(二)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培养合格学生
学校是青少年学习的重要场所。要积极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现代教育观,提高教育水平,培养“德、智、体、美” 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学校教育要做到“三个结合一个联系”,即:加强法制教育必须同落实普法工作相结合;加强法制教育必须同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相结合;法制教育必须同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密切学校同家长、社区的联系。
1、加强法制教育必须同落实普法工作相结合。按照国家的“五五”普法规划,以教材为载体,把法制教育纳入课堂教育,主要学习与青少年有关的法律法规。如《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旗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治安处罚法》等。
2、开展内容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由学校组织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或者专题广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有奖征文,组织模拟法庭演练,开办法制宣传园地,制作图文并茂的黑板报、墙报和宣传栏;印发普法宣传材料,采取“请进来、送出去”形式,与当地的街道司法办、法庭和公安派出所结成友好共建单位,利用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配合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上街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参观监狱或者劳教所进行现场警示教育,旁听法院有关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开庭审理活动,聘请有办案经验的公、检、法人员和律师开办法制讲座,深入浅出,以案析法。向家长印发宣传材料,让学生送法回家,与父母共学法,开展“争当守法公民”的主题实践活动。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充当小警察,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学习交通法的基本常识,从小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牢记“红灯停、绿灯行”、“骑自行车不准载人”规则,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宣传栏等媒体,对好人好事、助人为乐的典型事例进行大力表扬,弘扬正气。
3、学校法制教育必须同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坚持把思想道德品质放在为首位,把德育教育落到实处。教育者必先接受教育,学校老师都应当是德育工作者,要真正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学校既要关心品学兼优的尖子生,又要更多的关爱落后学生。在具体工作中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做起:一是学校的法制教育必须长期化、制度化。二是加强学生的道德教育。任何违法犯罪都是从不遵守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开始的,学校要抓住青少年品德、个性、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加强思想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三是努力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不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真正做到为人师表、文明执教。四是定期聘请医院医生来校进行健康教育,开通心理咨询热线,主要解答《青春期的生理卫生》和《青春期的心理卫生》知识,加强学生自我保健和自我调节能力,增强心理素质,培养坚强的意志和毅力,拒绝各种不良的诱惑。
(三)以家庭教育为主渠道,养成良好习惯
要努力提高家长素质,不断改进家庭教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家长的素质会影响了子女的素质,拥有良好的家庭教育,就不易走上歧途。“子不教、父母过”,据统计父母离异家庭子女犯罪率是健全家庭的4.2倍。家庭要创造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给青少年儿童以潜移默化的良性熏陶,家长要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不让学生登陆黄色网站,不打电脑游戏,不长时间地看电视或者上网QQ聊天。引导子女把课余时间的旺盛精力投入到有益的学习或者体育活动中去。家长要多学习、少应酬,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制意识,培养高雅的兴趣爱好,注重言传身教,与子女建立平等的关系,尊重小孩子的隐私权,创建良好的家庭氛围,认真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子女的成长。
(四)以社会教育为主格局,优化学习环境
社会各界、各个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形成社会教育的框架体系,认真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空间。政法、工商、文化、教育主管部门要统一协调,联合行动,综合执法,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力度。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对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台球室、网吧“三厅一室一吧”和商贸摊点等场所,进行必要的清理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对其它不健康娱乐场所要从严管理,规范运作。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公共娱乐场所。共青团、“关工委”、工会、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团体组织要向青少年伸出热情的双手,多层次、全方位地做好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青少年在温暖的集体中接受教育和锻炼,茁壮成长,成为国家有用之材。政法机关和共青团要积极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组织青年学生学法、懂法、守法,并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五)以创新形式为主突破,形成新亮点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可以借鉴美国街道法的教育方式。美国街道法的教育方式也称为诊所式法律教育、或者叫临床法律教育,它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法学院。顾名思义,它是仿效医学院学生利用医疗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取名“街道法”,是因为选修这门课程的学生所学到的法律知识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渗透到人们工作学习休息的每个领域,其普通和实用的程度就好比走在大街上一样,由此得名。街道法的教材内容包括法律理论与实务各个方面,有立法、司法和律师业务以及解决矛盾纠纷的途径等。
美国十分重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培养美国公民,面向社会,实现价值认同”是其教育理念。让学生从小就懂得作为美国公民的社会责任感。美国的中学和高中阶段原先没有开设法制课程的,导致学生的法律素质低下,在校园内经常发生暴力或枪击案件。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美国政府探索派法学院的学生分期分批到中学去宣传法制,兼任法学教员,或者到街道法律援助中心去实习,让大学生边学习边实践,取得显著成效。既提高中学生的法律常识和法制观念,又让大学生参与法律实践过程,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把理论和实践紧密相结合。
我们可以学习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针对性中学普遍缺乏法学教员的问题,不断创新机制,改进教育方法,扩大普法宣传面,加强对青少学生的法制教育,减少违法犯罪。
总之,青少年失足犯罪,是我们最不愿看到,也是无法杜绝、不能根治的社会顽疾。它不仅直接危害着年轻一代的健康成长,而且严重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减少违法犯罪,创建平安社区,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法治化步伐。



[参考文献]

1、林明生,《浅谈青少年的心理教育》,载于《团情快讯》,2001,(13).
2、李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载于《新疆社会科学信息》,2004年第4期。
3、万立血,《美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状况及对我国的启示》,载于《青少年犯罪研究》2006年第4期。
4、王胤颖,《美国街道法与青少年法制教育》,载于《青少年犯罪研究》2001年第6期。维普资讯http://www.cqvip.com
5、吴建明,《浅谈青少年法制教育》,载于《陕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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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一妻制度的由来

农环羽


  大约在公元八百万年前我们地球上就已经有人类的生存。在这期间我们的祖先靠着不怕辛苦坚定不移的创造出一项项光辉灿烂的文化,为我们人类的后代留下不朽的篇章。也就是在公元3300年我国历史上出现了“母系氏族”的社会生产力也就是说在一时期女性是家庭生产的主导地位男性是副属地位。男性要嫁到女性的家庭当中成女方的家庭成员。子女随母姓在当时家庭当中女性说了算。直到公元4000年由于农业发展趋向较为闻定男性也开始加入农业生产劳动力当中这个时侯女性与男性的差别就体现出来了。女性在这劳动方面是不如男性的也就是在这个时期男性建立起“父系氏族”从此我国历史上从“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转变。并男性要求成为主导地位,女性转变为副属地位。也就在这个时期从“父系氏族”并建立起“一夫一妻制度”也就从这个时侯形成的但还不成文的。也就说在“母系氏族”时期还没有这样形成如在“母系氏族”就有的话那就不是“一夫一妻制度”而是“一妻一夫制度”了。现在在我们的〈婚姻法〉当中还可以看得到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了“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第九条 规定了“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在这都可以体现出来。所以很多人就不明白认为古代一直都是“三妻四妾”的说法是错误的,其实他是有一个过程的。一句话说的好啊。人之初,性本善。起初谁都往好的方面去想嘛是吧发展发展它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了。当时不象现在在当时是没有法律来规范的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只有道德规范。那么道德是靠人们自觉的去遵从不象现在有法律了是吧你不遵守法律可以处罚你。在当时是没有的,当然也是之后不断的在发展贫富差别越来越大。富的用钱用不完,贫的吃了顿没下。当然也就不用想什么三妻四妾了。所以,这个三妻四妾也只有少部分人可以有的条件。不是人人都有这个能力的。所以到后来就出现两种情况贫民仍是一夫一妻,富民就三妻四妾这两种制度同时存在于我们的历史社会当中,一直到我国解放初期。就是在现在的这个社会当中也不例外。穷苦的人你就是想也没这条件,富裕的人他就有机会去想这个。大家都知道我国的第一部〈婚姻法〉是在1950发布。第一条规定了“一夫一妻制度”从此我们国家正式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一直不再变动过。同时该法第二条规定了“禁止纳妾”从而历史上的三妻四妾将从此受法律的禁止。同时1979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明确规定了“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确立了违反一夫一妻制度就要受到民事和刑事处罚。所以其实历史和我们现代是没有太大的差别的。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委明电〔20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10月8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委会主任张德江同志主持召开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若干意见”,并进一步部署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张德江副总理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深入分析了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力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总体要求、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并对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实现“十二五”开局之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现就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今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坚强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截至9月底,在事故总量继续下降的基础上,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9.5%和29.8%,特别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7.8%和74.4%,多数行业(领域)和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但是,当前我国各类事故总量依然较大,职业病发病率居高不下,部分高危行业产业布局和结构不合理,安全监管监察及应急救援能力亟待提升,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尤其是7月22日和7月23日连续发生的2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和铁路交通事故、10月7日发生的1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今年以来发生的煤矿和非煤矿山透水、建筑物和桥梁垮塌、高空坠落、火灾爆炸、地铁列车追尾等重大事故,充分暴露了我国生产、建设、交通等行业(领域)仍然存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到位、治理整顿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搞好第四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十二五”安全生产良好开局具有重要意义。第四季度历来是事故的高发期,生产经营、交通运输和基础设施建设处于繁忙时期,一些企业为了赶任务、抢工期易忽视安全生产,且冬季雪多路滑,一些地区降温天气将会增多,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烟花爆竹、消防等领域的安全管理难度也进一步加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和今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三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两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把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强化超前部署、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深入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前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8号)部署和要求的基础上,从即日起,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这次大检查要创新方式方法,可借鉴高铁安全大检查的做法,采取地方为主、部门牵头、专家检查的办法,注重发挥各类专家的作用,“既看病、又开方”,既要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又要注重透过现象看本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加强和创新,进一步推进安全发展。检查内容要突出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贯彻落实情况。国务院安委会将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和行业(领域)的督查检查,各地区和相关行业(部门)也要开展重点督查检查。

三、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

第四季度进入能源、原材料消耗的高峰期,要严防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回潮反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下简称“打非”)作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效。要层层落实执法监管责任特别是县、乡两级责任,强化社会监督、加强跟踪监管,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并依法依规加大惩治力度,严防死灰复燃。要以提高执法效率效果为目标,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执法流程、执法标准和监督检查办法,搞好各部门、各环节的协调、配合和衔接,落实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确保关闭措施落实到现场、惩处手段落实到实际控制人,消除隐患、不留后患。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企业要加强诫勉约谈、警示通报、挂牌和跟踪督办,防止因监管不严而酿成大祸。要着力推进“打非”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建设,推动“打非”专项行动扎实、持久、有效开展,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要针对第四季度生产经营建设的特点,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突出抓好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集中的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道路桥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工商贸和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要着力预防、综合施治,深查隐患、强力整治,多措并举,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着力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特别是要针对一些地区和行业(领域)年底前赶工期、抢进度的情况,严防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超载、超速、超限及疲劳驾驶等突出问题,盯紧抓住,严格落实各项防范和治理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冬雪、大风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充分考虑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强化安全专项整治,及早合理配置运力资源,严防各类交通运输事故;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相关工作规划,实施分类指导,强化典型引路,大力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要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作为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抓手,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企业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车间、班组和岗位,把安全管理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细节,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预警、预防、管理、监控能力建设。

六、强化工作中的统筹协调

一是统筹协调当前工作与中长期工作的关系,认真编制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全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安全监管总局要做好规划实施的牵头组织工作,抓紧规划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在项目审批、资金落实、政策配套等方面给予支持,抓紧启动重点项目工程;各地区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抓好地方规划、各行业(领域)产业规划与安全生产规划的衔接。要扎实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的阶段性评估,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同时,要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为重点保障,结合中央有关部署的贯彻落实,抓紧研究提出明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和举措。

二是统筹协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事故查处的关系,着力提升安全生产领域的执行力。要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网络舆情监测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约谈、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监管、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着力提升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和水平。要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调查处理进度,能结案的年底前要尽快结案。对每一起事故,都要及时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三是统筹协调落实预防为主与提升应急能力的关系,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防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第四季度可能出现的雪灾及强降温天气,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关注、会商和提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抓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部门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防灾抗灾工作的检查指导,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要针对第四季度天气多变、气温起伏大的特点,认真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于12月1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今年以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情况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大检查、“打非”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总结报告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